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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6月份老闆第一次開口說要發我工作簽之後, 今天有個意外的發展

其實對於老闆提的事, 不是沒有考慮過, 但就是考慮之後, 反而不會想拿工作簽
part-time不等於full-time, 即使我把這份工作當成full-time在經營
就算我有working visa, 老闆能給我多少的薪水?
我不可能為了永久居留權再打工三年, 然後週週領時薪

換言之, 這對我而言是個沒有投資報酬率可言的工作
就算我有PR, 也難保未來一定能找到其他工作, 畢竟我30歲了
如果我25歲, 打工3年換一個澳洲公民, 我會覺得非常划算
但30歲已經沒有時間讓我換取空間了
所以, 即使老闆沒有再提, 我也早在8月底就訂好1月份回台灣的機票

沒想到, 今天總代理的四位老闆有點事來店裡
其中一位問我何時畢業, 有沒有要留在澳洲?
當我還在猜測她問這個問題的用意時, 她竟然開口說要請我做full-time
姑且不論總代理的作為, 我其實有點訝異, 這種高替代性的工作何必一定要用我?
更有趣的是, 在我老闆不在的時候, 到他的店裡挖人?!
我只能一笑帶過, 當他們是在開玩笑, 當我是進來一年的老員工, 關心一下罷了
反正這種事認真也沒用, 不說工作內容跟薪水, 光是前景就令人堪憂
我也不奢望那張Australia Citizen的證書
更何況, 聽到這個問題的剎那, 我竟然擔心的是"我不回台灣, 這裡有人要娶我嗎?"
就算在台灣也沒人要, 我也不用一個人孤單的留在這裡吧...

Anyway, 謝謝老闆, 也謝謝總代理, 就當是你們給我在澳洲最後的成就感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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